2008年06月18日 Wednesday 首页 |  临安概况 |  组织机构 |  统计分析 |  统计报告 |  数据临安 |  统计法规 |  学习园地
关于举办2008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2008-06-18 11:11:56-

关于举办2008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为提高统计队伍素质,适应统计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省、杭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于8-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8年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保证培训工作的有序、全面展开,现就今年我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范围

统计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统计工作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使用杭州市统计干部培训中心统一编印的教材,并结合我市实际作适当的调整。

三、培训的组织管理及时间安排

统计继续教育采取全市统一组织、统一教材,学员自学和集中面授相结合,分片分期培训、考核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初步安排在8—9月,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为 6月16日 —7月31日请参加培训人员随带身份证、统计从业资格证到行政审批中心(浙皖农贸城)三楼统计局办证窗口办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手续,联系电话:23616080报名表可在临安统计信息网上下载,网址:www.latj.gov.cn失业人员凭有关失业证件,免收培训费。

五、培训费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次培训收取教材培训费185元。

六、工作要求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57号令)规定,统计专兼职人员每年均应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实行登记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聘任的必要依据。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各单位领导和广大统计人员对开展继续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临安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临安市统计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临安市统计员继续教名表

 

身份证号码

 

 

 

 

 

 

 

 

 

 

 

 

 

 

 

 

 

 

1(男)0(女)

出生年月

0(硕士)1(本科)2(大专)

3(中专)4(高中)5(初中以下)

统计从业

资格证号

 

是否失业

1(是)0(否)

失业证号

 

专职

统计

0)

累计统计专业时间

(年)

现任职务或职称

 

兼职

统计

1)

现从事何种

专 业 统 计

1(农业)2(工业) 3(服务业)4(交通) 5(商业)

6(物资)7(投资建筑)8(劳动工资)9(其他)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电话:0571-

手机:

所辖乡镇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箱

 

有代码的栏目请用打“ Ö ”方法选填。

注:1、报名地点:行政审批中心(三楼)统计局办证窗口。

联系人: 胡璐璐,联系电话:23616080

2、统计局咨询电话:63818102。

数据管理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杭州临安市统计局 浙ICP备05007924号 地址:临安市政府大院2号楼三楼 Tel:086-0571-63722058 邮编:311300
Copyright ©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4.0以上浏览器,分辨率800*600
制作维护:天舰网络